[摘要] 本宗地块将于2019年1月16日进行限时竞拍。
房天下讯 2018年12月13日,受台山市国土资源局委托,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公开出让JCR2018-212(台山39)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将于2019年1月16日进行限时竞拍。
江门市JCR2018-212(台山39)号地位于台山市大江镇江东工业园区5号之二;用途为普通商品住房兼容商业服务业用地;出让面积1351.39平方米(约2.02亩),土地使用权年限:住宅70年、商服40年。
规划设计条件:用地性质:二类居住兼容商业用地(R2/B1),建筑密度≤20%;容积率> 1.0且≤2.62(计容建筑面积大于1351.39平方米且不大于3540.64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计容面积比例≤35%,即不大于1239.22平方米);绿地率≥20%,建筑高度:≤100米;其他规划布局及相关要求详见台规条件[2018]107号。商业服务业用地登记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
本宗地挂牌起始价为111万元;竞买保证金为23万元;增价幅度为3万元/次。
竞买规则:报价在2441万元以内的,报价为成交价;报价达到2441万元仍有竞拍人提出竞价的,竞价方式改为“限价2441万元+承诺配建住宅面积及有产权的标准小汽车停车位”数量为竞得人的原则确定竞得人,配建竞买以“200平方米建筑面积及2.4个有产权的标准小汽车停车位”为一个整体的竞配指标,并以整体竞配指标的整数倍作为增加幅度。
保障性住房配建要求: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套型为中小套型,以二房一厅或一房一厅为主,单套面积以40平方米左右为主,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竞得人应就所配建的住宅位置、移交时间、移交方式、违约责任等问题与台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书面形式约定,并作为办理规划、施工、商品房预售手续的必备条件。
竞得人必须确保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同步报建、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
如商品房项目分期开发建设的,配建的保障房必须在首期全部完成建设;竞得人须在该项目上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中提留30%作为保障房建设保障资金,用于保障配建保障房的建设进度。
另外,竞得人配建移交的保障性住房,若对外销售的住宅有部分(不含样板房)或全部是带装修出售的,所配建移交的保障性住房应全部按同样的装修标准装修后移交。若对外销售的住宅全部是毛坯出售的,则配建的保障性住房按照《江门市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装修标准指引(2017年版)》(江建函[2017]917号)标准进行装修,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停车位由竞得人在建成验收后无偿移交给台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块实景图
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18年12月13日至2019年1月1日;
2、竞买申请时间: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11日16时;
3、缴交保证金时间: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11日17时;
4、网上挂牌(网上报价)时间: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16日10时;
5、限时竞价时间:2019年1月16日10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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