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着力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推动河长制工作向纵深发展,确保“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总目标落地生根。我市紧紧围绕《“南粤河更美”专项行动计划》,扎实开展河长制“五清”专项行动,通过河长制倒逼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全市河湖生态环境根本改善,不断提升公众对于水生态环境的满意度。
为着力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推动河长制工作向纵深发展,确保“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总目标落地生根。我市紧紧围绕《“南粤河更美”专项行动计划》,扎实开展河长制“五清”专项行动,通过河长制倒逼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全市河湖生态环境根本改善,不断提升公众对于水生态环境的满意度。
河长办带大家梳理一下,“五清”专项行动要做什么?各地工作进展如何?
出台方案
近日,我市印发出台了《台山市河长制“五清”专项行动方案》。通过清理非法排污口,清理水面漂浮物,清理底泥污染物,清理河湖障碍物,清理涉河湖违章,确保到2018年底,全市基本实现“无非法排污、无成片漂浮、无明显黑臭、无行动阻碍、无违章建筑”;
实施步骤
调查摸底阶段(2月22日~3月8日)
各镇全面开展深入细致调查工作,摸清辖区清污、清漂、清淤、清障、清违实际情况,为制定专题方案及部署集中清理工作打好基础。
制定方案阶段(3月9日~3月23日)
牵头责任部门负责编制“清污、清漂、清淤、清障、清违”等专题方案,确保2018年6月底前全市清污、清漂、清淤、清障行动见成效,年底前清违行动见成效。
宣传发动阶段(3月26日~3月30日)
召开动员会议,并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五清”行动的开展背景、重要意义及主要内容,为集中清理工作提供浓厚的舆论氛围。
集中清理阶段(4月2日~5月31日)
——对影响河势稳定和行洪安全、性质恶劣的等突出重点问题,按照“谁造成、谁负责”的原则,责成各责任主体尽快负责恢复,要在辖区内通报,挂牌督办。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必须强制拆除的,全市统一部署,实施联合行动,依法集中强制拆除河湖违章建筑。
督查验收阶段(6月1日~6月29日)
按照验收标准,由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检查验收,采取查看现场、查阅资料、吸取汇报等形式进行。
其中清违专项行动按照江门市的统一部署,督查验收工作顺延至12月底前完成,确保清违行动在年底前见成效。
3月15日,李超华副市长率市水务、环保等部门有关负责人赴台城街道开展河长制“五清”专项行动调研。
3月2日及6日,市水务局会同市国土局、市规划局相关人员到大江镇开展潭江河“五清”专项行动现场调研,并对潭江河流治理工程用地拆迁需求进行实地调查。
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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