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促进节约用水,更好地保护和合理开发水资源,充分发挥价格杠杆来配置水资源,调节水需求,促进水资源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台山市发改局草拟了《调整城区自来水价格方案》。
为促进节约用水,更好地保护和合理开发水资源,充分发挥价格杠杆来配置水资源,调节水需求,促进水资源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台山市发改局草拟了《调整城区自来水价格方案》。日前,台山市召开城区自来水价格听证会,来自社会各界的24名代表围绕调价方案、调价影响、配套政策等提出了意见建议。
自2006年自来水经营性调价以来,由于投入原材料、人工成本、水表轮换等各项费用逐年增加,台山市自来水公司向政府提出调整自来水价格申请,由台山市发改局依法办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自来水公司的供水成本情况作监审,审计确认自来水公司2014—2016年年均单位售水成本为1.78元/吨。
据了解,台城地区自来水价格自2006年10年批准调升后,已有11年没有调整。11年来,供水成本费用发生了很大变化,制水材料价格、人工费用成本都有所提高,加上多年来供水企业为支持和配合台城南北两区和工业新城发展及改善用水条件,累计投入大量资金进行了大规模的供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工程,这些超前性的高投入为供水经营新增了较大成本。此外,由于贷款利息、生产材料、工资等成本大幅度增加,特别是水资源费大幅提高,制约了供水企业的发展。
台山市发改局提出两个不同的拟调整方案,此外,为减少水价调整对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影响,对持有《台山市低收入家庭优惠证》、《广东省特困供养证》、《广东省五保供养证》和《广东省城乡居民生活保障证》其中之一的,经相关部门审核属实,每月每户免费使用自来水5立方米,实行水价优惠政策。
为充分评估水价调整方案的影响,以每户4口人的城镇居民阶梯月水量24立方米来测算,方案一和方案二中每户每月增加水费支出分别为2.4元与3.6元。
本次听证会共有24名代表听证,分别来自台山市人大、政协、住建、水务、台城街道、三合镇、白沙镇、社会团体等,以及专家学者、消费者代表。
对于两个方案,代表们有着不同看法。支持方案一的代表认为,该方案价格低,对市民群众更优惠;支持方案二的代表认为,该方案虽然价格高,但未来企业成本将持续提高,为了保证供水质量,减少再次调价的机会,该方案更符合长远发展的需要。同时,代表们对两个方案提出了建议,包括对困难生活人员的优惠可扩大,增加对供水设备的科技投入,深挖潜力节约成本等。
本次听证会的意见将进行统筹整理后形成报告,供台山市政府决策参考,最终确定城区水价调整方案。最终方案报台山市政府同意后,拟于2018年3月执行。
调价方案
方案一
居民用水综合平均价:由1.56元/立方米调整到1.67元/立方米
阶梯:由1.48元/立方米调整至1.58元/立方米
第二阶梯:由2.22元/立方米调整至2.37元/立方米
第三阶梯:由4.44元/立方米调整至4.74元/立方米
方案二
居民用水综合平均价:由1.56元/立方米调整至1.73元/立方米
阶梯:由1.48元/立方米调整至1.63元/立方米
第二阶梯:由2.22元/立方米调整至2.45元/立方米
第三阶梯:由4.44元/立方米调整至4.89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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